流浪動物之死,誰之過?
撥出時間/ 2010-01-25
採訪/ 撰稿 朱淑娟
攝影/ Hopedoggy(原文圖解過低)
製作緣由
台灣「動物保護法」實施已經12年,
雖然動物保護政策、觀念,都比過去有明顯進步,
但因為進步速度太慢,還不足以解決台灣流浪動物的問題。
雖然動物保護政策、觀念,都比過去有明顯進步,
但因為進步速度太慢,還不足以解決台灣流浪動物的問題。
去年底,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經過三年調查,
發現國內還有一百多處非法的流浪動物留置所,
甚至爆發虐狗事件。
而即使是合法的公立收容所,城鄉差距嚴重,
許多設備不足,流浪動物進入收容所後,
連最基本的飲食、環境都是奢求。
發現國內還有一百多處非法的流浪動物留置所,
甚至爆發虐狗事件。
而即使是合法的公立收容所,城鄉差距嚴重,
許多設備不足,流浪動物進入收容所後,
連最基本的飲食、環境都是奢求。
為什麼「動物保護法」無法保護動物?
為什麼多數鄉鎮還是由清潔隊員、而不是動物保護人員捕犬?
而不論是留置所或收容所,多數設在垃圾堆、公墓旁,
在缺少醫療設備下,許多動物像垃圾一樣死去。
為什麼多數鄉鎮還是由清潔隊員、而不是動物保護人員捕犬?
而不論是留置所或收容所,多數設在垃圾堆、公墓旁,
在缺少醫療設備下,許多動物像垃圾一樣死去。
另外,只要民眾通報,
完全不必考量這隻動物的福利、或牠究竟造成什麼社會問題,
立刻就捕捉進收容所。
只要七天沒人認養,依法就可以處死。
國家已有動物保護法,
為何還是以「人的方便」來決定動物的命運?
完全不必考量這隻動物的福利、或牠究竟造成什麼社會問題,
立刻就捕捉進收容所。
只要七天沒人認養,依法就可以處死。
國家已有動物保護法,
為何還是以「人的方便」來決定動物的命運?
台灣流浪動物問題無法解決,
主要根源還是在於,從政府到民眾動物保護觀念不足。
因為觀念不足,所以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
還用「畜牧行政」單位兼做動物保護工作。
在人力、資源不足下,犧牲的是動物福利。
主要根源還是在於,從政府到民眾動物保護觀念不足。
因為觀念不足,所以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
還用「畜牧行政」單位兼做動物保護工作。
在人力、資源不足下,犧牲的是動物福利。
因為觀念不足,所以民眾還是以物化態度看待動物,
在買賣市場對動物論斤秤兩,以價錢評斷動物的價值。
然後想養就養、想丟就丟,
完全不理會當動物開始流浪,
可能面臨的生病、飢餓、危險的生存環境。
在買賣市場對動物論斤秤兩,以價錢評斷動物的價值。
然後想養就養、想丟就丟,
完全不理會當動物開始流浪,
可能面臨的生病、飢餓、危險的生存環境。
台灣流浪動物問題是結構性的問題,
唯有抽絲剝繭,
節目內容
車子一路開往山區,
直到完全沒有人煙的地方。
穿過厚重鐵門,一棟建築物外掛著「嘉義縣民雄鄉清潔隊」,
這裡也是嘉義縣流浪動物收容所。
垃圾堆旁一只鐵籠內關著黑色虎斑,
狗狗獨自舔著已經露出白骨的腳掌,
沒有人理會牠的傷口,也沒有人聽到牠長長的哀嚎聲。
去年12月8日,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突襲檢查民雄收容所,
發現這隻受傷的虎斑,打電話向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抗議,所長才派課長林德雄到現場,並聯絡民間動物醫院派車將虎斑送醫。
不過,動物醫院隔天上午又將虎斑轉診到另一家醫院,
六天後因傷勢過重死亡。
仁愛動物醫院院長詹成章表示,
虎斑於12月9日上午轉診過來時一隻腳掌已見骨頭,
身體狀況不是很好,有貧血現象。
抽血檢查發現有愛麗西體。
三天後為牠開刀,開刀後過三天即死於愛麗西體併發症。
虎虎斑受傷、死亡,
並沒有引起多少注意,當然也沒有人必須負責,
因為牠只是一隻流浪狗。
近八成流浪動物進入收容所之後,有各式各樣的死法,
病死、傷亡、安樂死。
生存,
對流浪動物來說,已是一種奢望。
收容所應公開透明
先進國家的收容所,
應該是設在交通便利、親和性高的地方,
便於運送、民眾前往認養。
另外收容所要有教育功能,以促進人與動物的和諧關係,
宣導減少流浪動物。
此外,
收容所設有專屬動物醫院,動物才能獲得完善醫療。
還有依動保法規定,
收容所應該提供動物食物、飲水、充足的活動空間,
生活環境必須安全,有遮蔽、通風、光照、通風設備。
不過,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發現,
台灣絕大多數的動物收容所,是在非常偏遠的地方,
不是在墳墓、屠宰場,就是垃圾場旁邊。
而且環境非常擁擠、髒亂,收容過多動物,
動物本身看起來就很糟,沒有動物福利可言。
更嚴重的,還有收容所像銅牆鐵壁,
禁止參觀、攝影,指「內有惡犬」。
他認為,種種作為並不是對民眾友善的收容。
朱增宏指出,收容所資訊要公開,
收容所的狀況必須先改善,然而許多收容所狀況不好,
像到集中營一樣,頂多給牠吃,給牠水喝(有些還沒有),
給他7天期限,最近修法變12天,最後還是安樂死。
試問,誰會專程跑到深山野地、臭氣沖天的垃圾場來認養狗?
而且把狗養得傷痕累累、身染重病、骯髒又骨瘦如柴,又有誰願意認養?
收容所環境應加強
即便是管理較好的都會型動物收容所,
也因資源有限而無法做到完善的醫療。
另外收容所因為空間有限,動物擠在狹窄的空間無法運動、
又容易傳染疾病,對動物身心都產生不良影響。
彰化縣員林收容所獸醫師洪世恩建議,
如果有額外經費,可以增設犬隻運動場,
讓狗有足夠活動空間,
甚至較好的醫療器具,
幫一些真的很不錯的狗延續牠的生命,讓人來領養。
另外也可以增建分隔離區跟認養區,認養區當然不是戶外,
而是像負壓把病毒盡量排除出去,讓健康的狗狗在那邊生活。
博聯動物醫院獸醫師楊姮稜指出,
多數大都市的收容所都很努力引進動物福利觀念,
但她建議,可以把腳步再往遠一點看,
多充實教育推廣功能,而非只是單純的疾病預防。
教育推廣功能更積極,有助於拉近收容所跟民眾的距離。
朱增宏表示,先進國家收容所扮演的角色,是社區,
民眾很喜歡到收容所去看,狗的感覺是很活潑、快樂,
民眾看到狗會覺得,「如果有這隻狗當我的同伴,我會很高興。」
收容所要做好、要有動物福利,
而且要很親民、很友善,歡迎你進來,
大門敞開,「無形中這就是一種教育。」
捕犬是基於保護動物,不應由清潔隊員執行
多數縣市由清潔隊(269個鄉鎮,占全部鄉鎮的83%),
而非動物保護人員捕捉,
甚至還發現有縣市委外捕犬,把流浪狗當「廢棄物」。
動保法第一條的立法精神說得很清楚:「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
第二條規定,動保法主管機關是農委會。
第二十一條則說明:「犬隻無人陪伴,任何人都可協助保護送交物收容處所。」
可見,依照動保法精神,流浪動物應受到的保護,
是「保護安置」,不是「捕捉」。
然而,現行台灣的「捕犬」目的不在動物保護,
而是以「移除造成公共問題的動物」。
朱增宏表示,這給社會一個非常錯誤的訊息,
告訴他「狗如果不要就是垃圾,叫清潔隊來抓。」
民眾也因此得到一個訊息,「看到狗就打給清潔隊叫他帶走,清除垃圾。」
他認為必須透過修法,要求政府做到,
即使在街上的狗,不是要清除,而是要保護牠。
誰來保護?應該是動物保護的主管機關,
根據動物福利角度,從人道角度來保護牠。
農委會畜牧處長許桂森表示,捕犬有一些歷史背景,
2003年在行政院就談過這個問題,
當時是有些縣有困難,都是鄉鎮公所清潔隊在捕犬。
他認為,一些縣市由環保局負責清除垃圾,
未來如果把環保局的捕犬人員直接撥到農業單位,會比較簡單,
但如果還是由鄉鎮清理垃圾的縣市,難度就比較高。
「但如果這些人可以移撥,我們也願意來承接。」
許桂森表示,農委會今年會做評估,立法院也要求把配套措施做出來,
他承諾,捕犬業務如回歸農政單位,農委會責無旁貸。
應設立專責動物保護單位
動物保護法實施已經12年,
但至今從中央到地方,並未設立動物保護專責單位,
動保團體抗議後,台北市將於一月底成立全國第一個「動物保護處」。
農委會也將跟進,將原本的「畜牧行政科」轉型為「動物保護科」。
台北市議員李文英表示,
台北市動檢所站在防疫或檢查的角度,
看動物有沒有狂犬病,所以叫做「動物檢疫所」。
現在社會進步,社會的融合,
人跟植物和平相處、人跟動物和平相處,大家共存共榮,
將動檢所轉型「動物保護處」,是因應時代進步的作法,
沒想到變成全國第一,可見台灣還有很多地方還很落伍。
許桂森期待五個大都會先成立,
「現在的人要有現代觀念,動保議題是非常先進的觀念。」
他認為,未來五都比照台北市成立動物保護的專責單位,
這是因應新時代,對國家形象也比較好。
朱增宏強調,成立「動物保護處」是動物保護行政的重要關鍵。
為什麼這很重要?如果把動物保護工作交給畜牧或獸醫系統,
包括收容所改善、寵物繁殖買賣業查核、要求提升動物福利等等,
都會變成邊緣又邊緣的事情。
公立收容所每年9萬隻動物被安樂死
任意丟棄貓狗的飼主,是否想過牠們進入收容所之後,
只要七天沒人領養,依法就會被處死。
把曾經陪伴過自己的寵物送往鬼門關,是多麼殘酷的事情。
依農委會統計,每年有近9萬隻收容動物被安樂死。
朱增宏指出,任何關心動物的人,
從動物福利角度來看,都不會贊成動物被安樂死。
但必須看到一個現實狀況,現階段的收容所是裝不下的,
如果沒有安樂死,這些動物可能還是死,只是不叫安樂死,
而且是病死或咬死。如果要反對取代安樂死,源頭要減量。
許桂森表示,全世界先進國家幾乎都有安樂死制度。
美國每年安樂死約數百萬,日本數據比較具體,
每年約30 萬隻,
台灣統計每年數字大約在9萬隻上下。
許桂森指示,台灣還是用高標準,
但不否認執行安樂死必須有經驗,有一些獸醫的經驗比較不好,
或前置處理沒有做保定、做麻醉,
這點農委會很重視,每年要辦規範跟他們溝通,
希望做安樂死能達到世界水準。
公立收容所動物未明顯減少
農委會統計,
1999年動物保護法施行以來,
台灣實際的流浪動物數量已經大幅減低。
但從捕捉收容數量來看,數量卻持續上升。
朱增宏指出,原來期待動保法立法之後,流浪狗問題可以減少,
但經過十幾年之後,發現流浪狗數量,
從收容所收容數字來看,一直在增加。
「那就表示立法之後,政府在源頭管理上並沒有做好。」源頭源源不斷,
最嚴重的是寵物業者繁殖買賣,前兩年常發現大量的狗被丟棄。
他表示,
繁殖買賣業本身的管理或自己的商業倫理、
商業秩序沒有建立的話,會是一個非常嚴重的罪魁禍首。
許桂森強調,
去年(2009)一月修訂「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有兩年緩衝期,
從明年(2011)一月開始,所有狗狗在買賣時就要植入晶片,
狗狗植入晶片率很高時,如隨便丟棄後就有資料,他們會從這個地方來努力。
飼主沒責任,寵物變流浪狗
另一方面,許多飼主不負責任,
想養就養、想丟就丟,把動物當成商品、缺少尊重生命的態度。
一旦覺得飼養動物很麻煩,或沒用了,就像垃圾一樣任意丟棄。
博聯動物醫院獸醫師楊姮稜表示,所謂「負責任的飼養態度」,
首先要提醒想成為飼主的民眾,要理性思考,
「為什麼我要養這隻同伴動物?」,
應先把動機考慮清楚,比較鼓勵理性的動機,
而不是非理性,當禮物啊!
一時想起,或現在流行啊!
洪世恩表示,
彰化地區很多人飼養犬隻,是為了看顧工廠或果園,
這些狗老了、病了,卻又不願意花錢照顧,讓牠在家終老一生。
有時把這些為他家效力、看門看了十幾年的犬隻,
帶到這邊來收容,其實就是棄養,告訴他們,最終的下場是被安樂死,
他們也不以為意,「讓我覺得這些人對動物,沒把牠當成一個生命。」
亂丟寵物飼主被重罰
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課長謝宗發表示,
如果飼主無法繼續養,依動保法第五條第三項送交指定收容處所收容,
不能隨便往外丟,如果隨便丟即構成棄養要件,
調查後確定飼主真有棄養事實,
依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九條和第三十條規定處罰。
如果棄養有造成生態破壞,
依二十九條規定,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做好收容才能提升認養率
要減少流浪動物走向死亡之路,
除了從源頭減量、末端的收容所管理必須做好,
才能提升民眾認領養的興趣。
目前每年有9萬隻流浪動物被安樂死,卻只有1萬多隻被認領養,
表示從民眾教育到政府行政,落實動物保護,還需要更加努力。
朱增宏認為,政府並未強力宣導民眾到收容所認養動物,
過去十幾年來認養數量提高,但比例卻降低。
許多動保團體都發現,要找人領養一隻狗很困難,好像已經達到飽和。
但一方面去買狗的人還是很多,中間落差這麼大,
這是不是政府應該去做的責任?
農委會畜牧處長許桂森說,我國動保法才通過12年,
比起英國、美國、德國,動保法通過上百年,
「我們做的還有一些改進空間。」
他表示,認領養還可以再加強,
更公開讓民眾定期去看看收容所,這部分還可以多做一些事情。
獸醫師搶救流浪動物
去年彰化縣員林收容所獸醫洪世恩,
轉任員林收容所管理工作,因為不忍動物被安樂死,
他架設部落格積極幫貓狗找新主人。
同時結合志工利用網路串連,將一張張可愛動物的照片傳上網,
網路訊息傳播千里,也因此幫流浪動物找到了更多生機。
「一開始要面對安樂死這一塊時,要決定安樂死名單,實在相當困難。」
因為他看來每隻狗都很可愛、很親人,應該都很適合被領養,
但一旦安樂死數量不夠,後面的狗又一再送進來,
狗與狗可能會互咬,導致疾病傳播很快。
「我其實不太敢在決定安樂死名單時,
不太敢正面去看狗的臉,不敢去看牠的眼神,
從牠的外表健康情形評估,依進來的時間是否已公告超過七天,
來決定牠會不會被安樂死。」
網路科技提升認領養率
他在網路上po文,
讓大家知道員林收容所,有狗可以認養,
另外也跟民間部落格合作,去看有人想領養什麼樣的狗,
如果有符合員林收容所條件的狗狗,
他會主動跟對方聯絡,請他們來領養。
另外他也廣招義工,義工到收容所幫狗狗拍照,po上網,
像台大ptt,天空部落,蕃薯藤,都有民眾幫忙po文,
很多動保團體網站也固定有他的專區。
洪世恩認為,這個方法如果在官方可以推廣的話,
讓大家習慣上網就可以挑到需要的狗。
「我相信每隻狗都可以找到愛牠的人、適合的家,
只是有沒有辦法讓他們發現而已。」
志工YOYO經常到收容所幫每一隻貓狗拍照,
放上網鼓勵大家認養。網路科技發揮功效,
去年11月員林收容所認養數從原本的20幾隻,增加到近50隻。
YOYO說,其實每一隻狗都很可愛佷健康,
但領養率很低,覺得很心疼很可憐。
現在網路很發達,她自己又有部落格可以幫牠們宣傳,
「我會每一隻狗都拍,然後po上網,可以提高認養率,
或人家從不知道有員林收容所到知道員林收容所,
甚至從外縣市都會有人想來救援。」
YOYO表示,大家都說「以領養代替買賣」,
只要不要有買賣,繁殖場就不會那麼多,
就不會有更多被利用完的狗被丟出來。
她希望大家在網路多幫忙宣傳,
「你告訴十個人,十個人會告訴十個人就變一百人,
力量是很大的。更多人知道的話,那牠們活命的機會就更大了。」
採訪側記
每每談到「動物保護」,會掉入你愛不愛動物的辯論。
事實上,保護動物無關愛不愛狗、愛不愛貓,
而是動物跟人一樣,有牠應享有的福利,
而且人類必須負起較積極的責任去保障牠。
動物不只是人的寵物,也能跟人類建立同伴、互助的關係,
生活中有人以外的生物存在,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
在報導動物議題時,有些人會質疑,「人都顧不完了還顧狗」,
但人類與動物在地球上相處上萬年,
事實上早已是共存共榮的關係。
更何況,許多研究已顯示,動物對人身心幫助愈來愈大,
動物之於人也是互惠互利關係。
因此,貓狗不是小事,關心動物,其實也是關心人類。
本文註解:
本部落格未經修改『公視節目所撥全文呈現,原網圖解過低以替換照片』,
本文本部落格作為教育傳播良好對待動物知識,僅只提供部落客閱讀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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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ve the doggy more hopes in Taiwan由Hope Doggy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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